安博盒子事件回顧
你是否還記得2021年因藝人陳建州使用安博盒子觀看東京奧運而引發的爭議事件?該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,並導致檢警展開深入調查,發現安博盒子未經授權使用訊號提供用戶收看。近日,法院針對此案作出了重大的裁決。
刑事與民事責任
安博公司的負責人因屢次違反著作權法,被新北地方法院重判四年徒刑。此外,法院判定其需賠償18家電視公司和53個頻道,總金額高達新台幣1.325億元。檢警查出,該公司負責人利用親友名義申辦多家線上頻道會員,並將帳號提供給中國的盜版業者。這些業者解碼訊號後存放至自己的機房,免費提供予購買安博盒子的會員觀看。
消費者影響
對於一般消費者來說,購買或使用這些非法來源訊號的盒子並不會直接觸犯法律。因為一般情況下,消費者被認定不知情。法律的矛頭主要指向提供非法訊號來源的業者、銷售通路以及指導非法操作的人士。因此,這位安博負責人才會被判決有期徒刑及巨額賠償。
最後,儘管安博盒子在台灣市場仍有銷售,但賣場強調銷售的是無版權侵犯的「純淨版」。賣場也避免配合任何影視軟體或連結的安裝服務,以免擔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NCC行動與影響
在前一報導中,NCC宣布撤銷了91款無線數位機上盒的證照。這項撤銷與安博盒子案有些不同,因為這些機上盒因規格不符合法規而非法律問題被撤銷。NCC的行動提醒消費者,在購買前確保產品合格,才能保障售後服務的安全與合法性。